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高速连霍线陕西境潼关至西安段高速公路夫水收费站更名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359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34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高速连霍线陕西境潼关至西安段高速公路夫水收费站更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9-10 |
省高速集团:
经省政府批准,国家高速连霍线陕西境潼关至西安段高速公路“夫水”收费站更名为“罗敷”收费站。请你们按照有关收费公路管理要求和公路技术规范,做好收费站站名和道路指示标牌更换以及对外宣传、公示等工作,保障车辆通行顺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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